霞浦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
一、擬招聘崗位及數(shù)量
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20名,具體招聘崗位與要求詳見附件。
二、招聘原則及方式
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原則,采取筆試、面試、體能測試、體檢、政審相結(jié)合的方法,擇優(yōu)錄取。
三、報考人員資格條件
(一)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治觀念;擁護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;與其他單位無勞務合同,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,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;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,服從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。
(二)戶籍霞浦,年齡18至35周歲(即在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間出生),有特殊要求另注。
(三)應具備高中(中專)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(四)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、在職公安民警配偶、退役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,以及崗位所需專業(yè)資質(zhì)或?qū)I(yè)技能的人員。
(五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聘:
1.受過刑事處罰、治安管理處罰或受到黨政記處分、開除軍籍的;
2.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3.因違紀違規(guī)被開除辭退解聘的;
4.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;
5.本人或者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6.有家族精神病史的;
7.有紋身、殘疾、明顯疤痕、傳染性病癥、吸毒的;
8.辭職人員未達到報考年限的;
9.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及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。
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(yǎng)父母、有撫養(yǎng)關(guān)系的繼父母;子女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(yǎng)子女、有撫養(yǎng)關(guān)系的繼子女;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經(jīng)歷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、養(yǎng)兄弟姐妹、有撫養(yǎng)關(guān)系的繼兄弟姐妹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(正常上班時間)。
2.報名地點:縣人力資源市場(地址:霞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)
聯(lián)系電話:
8881139
8882611
8057522
3.報名資料: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、畢業(yè)證(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的,需提供學信網(wǎng)上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)、個人征信、系退役士兵的應提供義務兵退役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,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同版照片4張,報考崗位所需求的專業(yè)技術(shù)特長等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。
(二)筆試
1.時間地點:另行通知;
2.筆試范圍以憲法和治安處罰法等為考試內(nèi)容,成績滿分100分,時間為60分鐘。根據(jù)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從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考生。
(三)面試
1.時間地點:另行通知;
2.了解個人、家庭及履職素質(zhì)等基本情況。重點考察溝通能力、應變能力和責任心情況(面試成績100分,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)。面試以問答形式進行,由主考官提問2至3道必答題。
(四)體能測試
1.時間地點:另行通知;
2.測試項目:
男子1000米跑、10米*4往返跑、俯臥撐
女子800米跑、10米*4往返跑、仰臥起坐
(五)體檢、政審
1.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,按1:1比例按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及體能測試成績之和(以下簡稱總成績)從高到低確定擬初步聘用人選參加體檢。
2.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,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;若有人放棄錄用,可從未錄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。
3.體檢合格人員到縣局政工室領(lǐng)取《霞浦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登記表》,前往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進行政審并開具《無刑事犯罪證明》。
(六)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
確定的擬聘用人選,在網(wǎng)上公示5個工作日,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按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簽訂勞動合同。
五、福利待遇
年薪4.2萬元/年(包括五險一金)。
六、招聘紀律
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紀律要求,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。對有下列行為的人員,取消聘用資格:
(一)仿造、涂改證件、證明,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或聘資格者;
(二)應聘人員在筆試、面試和體能檢測過程中作弊者;
(三)有其它違紀情形者。
七、其他事項
(一)參加筆試、面試和體能檢測時,應攜帶身份證。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未參加的,視為棄權(quán);
(二)進入體檢、考察、聘用環(huán)節(jié)后,因個人原因放棄的,3年內(nèi)不得參加霞浦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。
(三)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,應確保手機通訊暢通。
(四)未被聘用的,材料不退回。
招錄崗位
霞浦縣公安局 2021年9月4日 編輯:鄭巧藝 | 來源:政工室








